外卖骑手在配送中受伤,稳妥公司以其已享用工作损伤保证为由拒赔意外损伤险,判定确定——
工作损伤保证和商业意外险可“双赔”!
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通讯员杨晓怡 何忠)部分新工作形状劳动者既有工作损伤保证,也投保了商业意外险,在此前提下遭到工作损伤时,有权取得两层保证。这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来发布的一例事例的判定成果。
伍某是某外卖渠道骑手,外卖渠道站点为伍某在某稳妥公司处投保众包骑手意外险,由伍某在每日接单时交纳2.5元稳妥费。案涉稳妥单约好的稳妥职责规模包含意外损伤稳妥职责,稳妥金额60万元;意外医疗稳妥职责,稳妥金额5万元等。此外,稳妥单中还约好:若被稳妥人契合《新工作形状工作人员工作损伤保证方法》中约好的工作损伤景象,稳妥公司不承当稳妥职责。
稳妥期间内,伍某在外卖配送途中不幸产生交通事端受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事端产生后,社保部分对伍某核定了工作损伤保证伤残待遇并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4万元。后伍某向稳妥公司请求赔付意外伤残稳妥金、意外医疗稳妥金等18万余元。稳妥公司以伍某契合《新工作形状工作人员工作损伤保证方法》中约好的工作损伤景象,且其已从社保部分取得新工作形状工作损伤保证待遇,契合保单约好的免赔条件为由拒赔。
伍某遂将该稳妥公司诉至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定:该稳妥公司依照稳妥合同约好向伍某赔付稳妥金等算计18万余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明,本案中,伍某从社保部分取得工作损伤保证待遇并不能成为稳妥公司革除本身稳妥职责的理由。
首要,两边约好“伍某遭受意外事端,契合新工作形状工作损伤景象时免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稳妥公司应当就前述稳妥免责条款向伍某进行提示和清晰阐明,但稳妥公司并未充沛举证证明其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相应的免责条款对伍某不产生法律效力。
其次,案涉免责条款将已从人社部分取得工作损伤保证作为革除本身赔付职责的景象,不妥排除了新工作形状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有违公正准则,亦不契合新工作形状工作损伤保证制度的规划初衷。国家展开新工作形状工作人员工作损伤保证试点的意图在于拓展对该部分劳动者的保证规模,让他们在遭受工作损伤时取得相应经济补偿,减轻从业者经济压力,提高其抵挡工作损伤危险的才能。
法官提示,工作损伤保证与商业稳妥并不抵触,新工作形状劳动者遭到工作损伤,既有权请求工作损伤保证待遇,亦有权依据投保的商业险建议意外损伤稳妥赔付。
来历:工人日报